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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務處教發中心】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英文會考考試規則說明
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英文會考考試規則說明 (一)請於12月5日前完成線上報名,一人僅能報名一場次,並依線上公告前往試場進行測驗,未線上報名者不得入場考試。 (二)為嚴防矇混頂替,學生須攜帶學生證備查。入場後請請將學生證置於桌面,並將學號登入系統後,靜待監考人員查驗,未帶學生證入場者,如能提供可資證明為學生本人之證件(身分證、駕駛執照或有照片之證件)經監試人員核對無誤者,始准予應試。 (三)每節考試,學生均須準時應試,凡遲到逾十分鐘者,不得進場應試,且學生不得申請補考。 (四)學生於考試時,手機請務必關機,有作弊行為者,一經查出,將取消該次會考成績。 報名場次及網址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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